新胡线与国道G107互通立交改建工程(二次) 监理标段变更公告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9-10-17 浏览量:36

  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9-0481号

  一、项目名称:新胡线与国道G107互通立交改建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9-0481号

  三、招标人:新乡县交通运输局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8日

  五、变更内容:1、原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中P21“3.投标文件”中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更正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 原文中P3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变更为:(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新乡县府前街中段

  联系人:周振同联系电话:0373-70835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商会大厦A座27楼

  联系人:王树青联系电话:18337307570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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