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求生存
来信人:
赵祖一
来信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信件编号:
20190927152818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公司简介:我们主要收集新乡县区及周边的畜禽粪便,经微生物发酵后变为有机肥。
原料来源:附近养殖场畜禽粪便,农业秸秆等废弃物。
成品去向:1.附近农户种植蔬菜 2、附近农民种植果树 2、我们自己承包50亩地,改良土壤,种植绿色产品(公司名称:新乡县朗公庙镇耕耘蔬菜种植农场)。
公司地点:新乡县东荆楼村南
公司规模:1台筛分机,1台粉碎机,3条皮带输送机
公司名称: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一、环保部门隔三差五的来我们这检查,要关闭取缔我们,一刀切,要断我们的电,断我们的水,不让我们生存,我们就是一个掏粪的,我靠掏粪养活家里人,养活我们这十几个工人,难道掏粪也犯法了;
1.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污染环境了?
请问,国家每年补贴农业成百上千亿元要农民买有机肥改良土壤。如果是污染,为什么国家要补贴农民用有机肥。(2019年辉县市财政补贴800万购买有机肥改良土壤,2019年延津县财政补贴农业农村局600万购买有机肥改良土壤,2019年获嘉县财政补贴40万购买有机肥),而我们每年为新乡市处理5万立方以上的畜禽粪便,发酵好的成品有机肥1万吨。难道我们不加工这些粪便就不会污染环境了。
2.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粪便污染土壤?
请问,农民每年都在施化肥、打农药。算是污染土壤,算是污染水源吗?你们的人为什么不让农民种地办理环评?为什么没有人来阻止农民使用化肥,打农药。
3.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污染水源?
请问,我们农村的厕所,农村的渗水井每家每户都有,每家每户的家庭废水,粪便,都要排到渗水井里。这算是污染地下水吗?你们怎么没有来农村治理呢,怎么没有让家庭办理环评审批呢?
二、我想问一问,我们这个围绕农业活动,掏粪的一个小厂,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县环保局要把我们通报到省环保厅,北京的环保部?
环保厅和环保部分别于2019年8月份和9月份来我们厂里检查,他们检查的时说设备需要密闭,也没有让我们拆除。”
但是为什么他们的检查结果,传到县环保局耳朵里就成了关闭取缔,抓紧实施。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死活吗,你们真的为老百姓着想了吗?如果哪一天让你们这些人体会一下上有老下有小瞬间把你们的饭碗打掉的感觉,你们估计会良心发现换位思考一下吧。
三、我想问一问,我们这个围绕农业活动,掏粪的一个小厂,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我们下发实施关闭取缔通知?
我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通过匿名电话咨询:“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我咨询你们办公室电话03735589606,我问收集畜禽粪便种地改良土壤属于污染环境吗?你们答复只要运输途中不洒落到公路上,是不属于污染环境的,也是一件好事。解决了环境问题,还改良了土壤,是好事。(我有录音为证)
环保厅,环保部,还有你们的电话接待人员都说是好事,你们还要给我下发关闭取缔,一刀切。
我想求助相关部门,我们该怎么做。如果不让我做,我将面临巨大的债务。
今年我又借款60万元,想扩大畜禽粪便处理能力,从去年的1万立方扩大到今年的3万立方。可以解决5000头牛羊和50万只鸡的畜禽粪便。几乎将新乡县所有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全部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我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将发酵厂搬离村庄1000米处的地方。将原来的旧地址做为原料储存仓库,保证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我们都这样保证了,为什么还要一刀切)
我们也想为社会尽一份责任,我们立志未来5年内年内,将新乡市所有畜禽养殖废弃物开发利用,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立方,为提升新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贡献力量!
目前公司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检测报告齐全,唯独缺少环评证书。我们也知道我们现有的土地性质无法满足环评的初级审核,但是我们现在正在找相关部门批示。做到合规合法的生产。
希望领导给我们一个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如有需要整改的地方我们全力配合。
原料来源:附近养殖场畜禽粪便,农业秸秆等废弃物。
成品去向:1.附近农户种植蔬菜 2、附近农民种植果树 2、我们自己承包50亩地,改良土壤,种植绿色产品(公司名称:新乡县朗公庙镇耕耘蔬菜种植农场)。
公司地点:新乡县东荆楼村南
公司规模:1台筛分机,1台粉碎机,3条皮带输送机
公司名称: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一、环保部门隔三差五的来我们这检查,要关闭取缔我们,一刀切,要断我们的电,断我们的水,不让我们生存,我们就是一个掏粪的,我靠掏粪养活家里人,养活我们这十几个工人,难道掏粪也犯法了;
1.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污染环境了?
请问,国家每年补贴农业成百上千亿元要农民买有机肥改良土壤。如果是污染,为什么国家要补贴农民用有机肥。(2019年辉县市财政补贴800万购买有机肥改良土壤,2019年延津县财政补贴农业农村局600万购买有机肥改良土壤,2019年获嘉县财政补贴40万购买有机肥),而我们每年为新乡市处理5万立方以上的畜禽粪便,发酵好的成品有机肥1万吨。难道我们不加工这些粪便就不会污染环境了。
2.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粪便污染土壤?
请问,农民每年都在施化肥、打农药。算是污染土壤,算是污染水源吗?你们的人为什么不让农民种地办理环评?为什么没有人来阻止农民使用化肥,打农药。
3.我做有机肥,你们说我污染水源?
请问,我们农村的厕所,农村的渗水井每家每户都有,每家每户的家庭废水,粪便,都要排到渗水井里。这算是污染地下水吗?你们怎么没有来农村治理呢,怎么没有让家庭办理环评审批呢?
二、我想问一问,我们这个围绕农业活动,掏粪的一个小厂,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县环保局要把我们通报到省环保厅,北京的环保部?
环保厅和环保部分别于2019年8月份和9月份来我们厂里检查,他们检查的时说设备需要密闭,也没有让我们拆除。”
但是为什么他们的检查结果,传到县环保局耳朵里就成了关闭取缔,抓紧实施。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死活吗,你们真的为老百姓着想了吗?如果哪一天让你们这些人体会一下上有老下有小瞬间把你们的饭碗打掉的感觉,你们估计会良心发现换位思考一下吧。
三、我想问一问,我们这个围绕农业活动,掏粪的一个小厂,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我们下发实施关闭取缔通知?
我于2019年9月23日下午,通过匿名电话咨询:“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我咨询你们办公室电话03735589606,我问收集畜禽粪便种地改良土壤属于污染环境吗?你们答复只要运输途中不洒落到公路上,是不属于污染环境的,也是一件好事。解决了环境问题,还改良了土壤,是好事。(我有录音为证)
环保厅,环保部,还有你们的电话接待人员都说是好事,你们还要给我下发关闭取缔,一刀切。
我想求助相关部门,我们该怎么做。如果不让我做,我将面临巨大的债务。
今年我又借款60万元,想扩大畜禽粪便处理能力,从去年的1万立方扩大到今年的3万立方。可以解决5000头牛羊和50万只鸡的畜禽粪便。几乎将新乡县所有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全部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我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将发酵厂搬离村庄1000米处的地方。将原来的旧地址做为原料储存仓库,保证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我们都这样保证了,为什么还要一刀切)
我们也想为社会尽一份责任,我们立志未来5年内年内,将新乡市所有畜禽养殖废弃物开发利用,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立方,为提升新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贡献力量!
目前公司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检测报告齐全,唯独缺少环评证书。我们也知道我们现有的土地性质无法满足环评的初级审核,但是我们现在正在找相关部门批示。做到合规合法的生产。
希望领导给我们一个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如有需要整改的地方我们全力配合。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
2019年9月30日,我局接到网友反映环境问题后,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东荆楼村,负责人为赵祖一。产品是有机肥料,主要原料是畜禽粪便,主要生产设备有筛分机1台、粉碎机1台、皮带输送机3台。该公司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所占土地使用性质为农业用地。行业分类和代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版,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25小类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工艺。2019年9月20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新乡市进一步排查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新环攻坚办[2018]46号)”的要求责成朗公庙镇政府联合供电公司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公司关闭取缔到位。
2019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经清除,
并断电,厂区内余部分粪便未清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并督促朗公庙镇政府按要求对其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12日
2019年9月30日,我局接到网友反映环境问题后,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东荆楼村,负责人为赵祖一。产品是有机肥料,主要原料是畜禽粪便,主要生产设备有筛分机1台、粉碎机1台、皮带输送机3台。该公司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所占土地使用性质为农业用地。行业分类和代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版,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25小类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工艺。2019年9月20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新乡市进一步排查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新环攻坚办[2018]46号)”的要求责成朗公庙镇政府联合供电公司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公司关闭取缔到位。
2019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新乡市及时雨有机肥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已经清除,
并断电,厂区内余部分粪便未清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并督促朗公庙镇政府按要求对其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