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信息)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9-09-23 浏览量:3

  2019年9月3日检查组开始对新乡县劳动就业局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采取送达的方式。

  发现问题

  规范性问题

  1、2018年3月31日2号凭证支福利费3300元,凭证后未附清单。

  2、2018年7月31日4号记账凭证支劳务费-律师费18000元,凭证后未附相关材料。

  处理建议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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