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七十年,农业谱华章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新乡县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新乡县农业发展呈现出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农业产量产值取得巨大进步,农林牧渔业全面繁荣、协调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巨大飞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健全,农业发展新动能基本形成,农村居民生活正向全面小康迈进。
一、农业产量产值取得巨大进步
201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27.1万吨,比1949年(4.7万吨)增长4.74倍,亩产471公斤,增长3.4倍。其中小麦产量14.3万吨,比1949年增长7.4倍,亩产486公斤,增长5.9倍;玉米产量11.9万吨,增长7.5倍,亩产584公斤,增长3.5倍;大豆产量8538吨,增长4.5倍,亩产113公斤,增长33%。油料、蔬菜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的产量分别达1万吨、3.8万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6倍、3.4倍。肉类总产量16760吨,禽蛋产量13936吨,牛奶产量9157吨,水果产量4005吨,品种繁多,生产能力显著增强,极大丰富了农产品市场供给,为加快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供了重要支撑。
与此相对应,农业总产值快速增长。据统计,1963年,新乡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0万元(不变价,下同),其中,农业产值1017万元,占比84%;林业产值6万元,占比0.5%;牧业产值107万元,占比8.8%;副业产值79万元,占比6.5%;渔业产值0.6万元,占比0.05%。2018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48809万元,其中农业79542万元,占比53%;林业579万元,占比0.4%;牧业53329万元,占比35.8%;渔业3748万元,占比2.5%。形成了由“以种植业为主、以粮为纲”的高度单一结构向“农林牧渔全面、协调发展”的立体式复合型结构的转变。
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巨大改善
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和兴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新乡县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由薄弱到巨大改善,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
建国初期,全县使用的主要是双铧犁、水车、喷雾器、汽马车等制作简单的农具,随着工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慢慢才有了电动机、柴油机、汽油机、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载重机车、汽车拖车等大型机械。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机械总动力快速增长,1978年农业机械总动力仅为8.1万千瓦,到2017年,达到51万千瓦,增长5.3倍。每公顷耕地拥有农机动力和每个农业劳动力拥有农机动力也呈快速上升趋势,分别由1978年的2.5千瓦和0.26千瓦快速上升到2017年的19.5千瓦和1.47千瓦,分别上升17个百分点和1.21个百分点。
伴随农业机械总动力的快速增长,农业生产用机水平持续上升,2018年,全县小麦机播率达99%,机耕率达100%,机收率达99%;玉米机播率达92%,机收率达92%。更为重要的是,农业机械服务范围涵盖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延伸到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延伸到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延伸到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
二是有效灌溉面积持续增加。
建国以来,全县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积极兴办水利事业,水利建设成绩令人瞩目,有效灌溉面积持续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县已建成斗级以上灌溉渠道177条长105.8公里,斗级以上排水河道65条长213.23公里;农用机电井5950眼,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1.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到30万亩,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0%、85%。自1985年以来,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了长足进展,目前全县明渠硬化和地埋管道等节水面积达2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7%,更为可喜的是,节水型高效农业—喷灌、微灌等,也在新乡县崭露头角,2018年底已发展喷灌6600亩,微灌1200亩。
三、
改革开放前,新乡县主要采取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农业组织形式,经营主体、经营形式和经营体系都较为单一。改革开放后,家庭承包经营成为主要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组织形式的基础上,由于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承包地快速流转,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开始走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和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涌现,并逐步发展壮大,各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不断成长。2016年农业普查显示,全县共有55340个农业经营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948个;278个农业经营单位;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31个。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72828人。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基本主体和主力军,实行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农民合作社主要开展合作经营,从而具有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带动农民的独特优势和功能;龙头企业主要开展公司经营,在高端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显著的引导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着力为各类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农业服务。由此,新中国成立以来,新乡县的农业经营主体经历了由改革开放前的农民集体占主导的格局到改革开放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农民家庭占主导的格局的演变,再到现阶段的多元化经营主体并存、分工协作的格局的转变;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日益形成、不断健全。
四、
直到改革开放之初,新乡县农业产业仍然沿袭农林牧渔业原始产品生产为主的传统格局。改革开放后,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发展、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极大地突破了传统的农林牧渔业原始产品生产的范畴,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涌现并加快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和新动能的重要来源。
一是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实现产值达到32亿元,利税总额2亿元。
二是农村电子商务高速发展。
据新乡县商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量3937.4万件,零售额53470.6万元;农产品网络零售件667.69万件,零售额9643.06万元。
三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兴起。
数据显示,2018年,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类接待游客390万人次,带动综合收入达20亿。
由此可见,新乡县农业正在由纯粹农业原始产品生产向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产业链发展,由单纯的农产品生产功能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旅游体验等农业多功能开发利用的双重转变。
综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新乡县农业、农村都发生了日新月益的变化,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