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朗公庙镇张庄村村干部没按国家规定办事
来信人:
崔云
来信日期:
2019年09月07日
信件编号:
20190907081233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们好:
我是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的村民,近段村干部张贴的户口登记没按户口本上的登记,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依据登记的,女儿的户口还在也没结婚都不登记,为啥我们村全部去掉了,是不是违背中央精神?希望领导们给老百姓一个光明正确的指引。
我是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的村民,近段村干部张贴的户口登记没按户口本上的登记,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依据登记的,女儿的户口还在也没结婚都不登记,为啥我们村全部去掉了,是不是违背中央精神?希望领导们给老百姓一个光明正确的指引。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情况说明
接群众来信,我镇及时反馈给张庄村两委,让其尽快了解情况。经查,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五组的村民崔云,系户主,张文祥的儿媳;崔云的女儿张宇晴:身份证号:410721199906283453,户口在张庄村,张宇晴系事实婚姻,未办结婚证,户口还在本村,后经村民代表会通过,登记为张庄村股份合作社股民。
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