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财综【2019】20号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综〔2019〕6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确定工作方案。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向相关单位转发了新财综〔2019〕6号文件,并积极开展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布及自查工作。
我县严格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要求各有关收费单位按文件精神,对本系统公布的收费项目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及时制定目录清单,按要求在8月6日前在政府网或单位网站,按照公布格式、内容将各自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同时在收费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极大提高了收费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执收单位“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我县收费项目目录清单8月8日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布。8月14日已完成对各部门和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清单落实情况汇总上报,按时圆满完成我县本次收费项目清单制落实自查情况任务。
新乡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