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来源:教体局 时间:2019-09-06 浏览量:5

  新乡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为保证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梳理,请学生家长注意查阅。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有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每生每天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每年每生400元。

  申办程序: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所在幼儿园依据《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审核认定,并提交至全国学生资助网备案。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可以在秋季开学一周后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资金发放:  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200元。春季学期一般以秋季学期发放名单为准,可以个别调整。资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律转账至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粮补卡)。

  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有学籍)且在新乡县扶贫办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

  资助标准:  每年每生600元。

  申办程序: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所在幼儿园组织审核办理,并提交至全国学生资助网备案。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可以在秋季开学一周后向所在幼儿园提供手续申请办理手续。

  资金发放:  分春秋季学期发放,每学期300元。春季学期一般以秋季学期发放名单为准,可以个别调整。资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律转账至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粮补卡)。

  欢迎拨打新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708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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