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支付宝盗窃26万元案件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9-08-14 浏览量:15

  8月5日,新乡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支付宝转账盗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和窃取同事管理的支付宝密码等方式,多次转账盗窃公司老板支付宝账户金额共26万余元。

  7月29日下午,该局刑警大队接辖区一家电商公司老板耿某报案称:其在公司查账期间,发现其支付宝账户存在异常情况,经初步统计被盗走二十余万元。接报后,该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宏波、民警时鹏飞立即前往展开调查。经查,该电商公司在线上注册了多个淘宝店铺,并招募多名员工进行线上买卖。为方便工作,公司为每名员工分配了卖家支付宝账户和拍单支付宝账户(卖家支付宝账户指顾客在该公司店铺下单后的收款账户,拍单支付宝账户指公司员工去线上其他店铺购买物品付款时所用的支付账户)。由于线上交易频繁,公司无法每天核对账目。近日,员工刘某突然离职,公司遂对刘某管理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核查统计,才发现支付宝账户被转走20万余元。根据该电商公司提供的线索,民警联系上刘某家人,向刘某家人讲明案情,宣讲法律,说服其家人规劝刘某尽早自首。8月5日,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新乡县局刑警大队投案。

  经民警讯问,刘某如实供述了其在工作期间转账盗窃公司老板支付宝账户钱财的犯罪事实。今年4月份,刘某晚上下班趁其同事睡着后到工作间,利用公司卖家支付宝账户密码一样的漏洞,先将公司支付宝里面1000元钱转到他自己的支付宝里面,并将转账记录删除。过几天之后,刘某看没人发现就越发胆大。6、7月份利用在帮同事干活的机会、将同事管理的拍单支付宝号密码记住,连续多次盗转公司支付宝账户金额。到7月底的某一天,刘某自觉从公司支付宝账户里面转走的钱太多了,心里非常害怕。当天就收拾了自己的铺盖等物品回家,给同事发微信说自己辞职不干了。第二天公司老板给刘某打电话、发微信,心中有鬼的刘某不敢接也不敢回,直到民警联系他的家人,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慑于法律的威严,刘某最终到公安机关投案。据民警了解,刘某在三个月时间里从公司老板耿某的支付宝账户盗转金额近26万余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输掉。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汉族,22岁,新乡县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新乡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要谨慎管理好自己的账户,不要随意转借给他人,更要防止支付密码的泄露。一旦发现账户有不正常资金出入,要立即与运营商取得联系冻结账户、保存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