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还我下岗工人一个公道
来信人:
吕铭宪
来信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信件编号:
20190813101339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七里营镇七一村的一名下岗工人,我叫吕铭宪,今年65岁,已经下岗20多年,下岗期间没有麻烦政府,自谋出路。因比较喜欢孩子也想晚年对社会发挥余热,让七六村和七一村的孩子就近入学,因此2010年7月我与爱人杨长风承包村里面的一所废旧学校,当时接收的时候学校破旧不堪,教室内的地面坑坑洼洼,门窗尽毁,所有的围墙岌岌可危。我与爱人多方借钱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贴地砖,墙面砖,改造围墙,安装大型娃娃城等……为孩子们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也与2012年发放到新乡县教育局托教办,镇政府及托教办负责人告诉我说因涉及国家改造项目目前许可证暂不发放等改造项目竣工以后办园许可证才能发放到你们幼儿园。2013年镇政府向县教体局申请原旧教学楼改造,镇政府和教育部门承诺改造过后幼儿园还归个人经营。2014年大概8月(河南省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二包简称老穆)在我和爱人没有接到通知和协商的情况下进入,进行改造,改造过后幼儿园的办园许可证也已经被吊销,如今状况变成无证幼儿园,马上面临被封的道路。我一辈子的心血毁于一旦,希望各级政府能还我这个下岗工人一个公道。
    我要求政府发放办园许可证或补偿个人合同期内的金钱损失以及各项装修费用和一部分基建费用。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七里营镇七里营学校中心
    幼儿园”问题的回复
    
    县政府:
    关于“七里营镇七里营学校中心幼儿园”的问题已收悉,新乡县教体局高度重视,针对此事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七里营镇七里营学校中心幼儿园位于七里营镇七六村,为七里营中心学校闲置校舍,2012年9月,经教体局审批为公办幼儿园,法人吕名宪,园长杨长凤。
    七里营镇七里营学校闲置校舍于2011年5月被确定为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2011-2013年),经七里营镇政府及七里营镇中心校申请,并报县政府批准,2013年10月11日,教体局确定实施该项目,对其进行加固改造,2014年6月9日,河南省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对其中两栋闲置教学楼进行改造,经教体局、镇政府和村总支等单位协调,各方同意进行施工,不存在强行进入施工的情况。该园因未参加2014年年审,同时项目即将实施,不宜进行办园行为,故该园未通过2014年年审,不再具备办园资格。
    项目考察及实施前期,县政府、政府教育督导室、教体局、七里营乡镇政府、七里营中心校等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曾多次对该改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未有人对改建项目提出过异议。教体局对该幼儿园存在租赁事项并不知情,也未曾对幼儿园原负责人做出过改造后归个人经营的承诺。
    该项目于2016年12月竣工验收,2017年春季,教体局和七里营镇中心校要求七里营中心学校为该园申办公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该幼儿园原负责人以与七里营村委会有租赁合同为由,在该园举办无证幼儿园。2019年8月9日,幼儿园举办者首次向教体局提供了与七里营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
    针对该园的情况,我们将如实上报县政府及新乡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将根据上级意见给予处理。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