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纳税人普及税法政策,强化水资源税税收征管工作,确保二季度水资源税顺利征收。6月11日—14日,县局联合县水利局召开了8场政策宣讲会。县局、县水利局主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各乡镇共计500户取用水企业、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利永向参会企业讲解了征收水资源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重点强调了下一步县税务局和水利局将对违规企业依照税法和水法进行联合惩戒,并呼吁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县局税政二股股长李爱庆详细分析了全县水资源税的具体情况,引用实例,生动形象的向纳税人解释了水资源税征收的计税依据、税额标准和申报的必需条件,并重点解读了国家“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税政二股业务骨干安永健深入解析了《河南省水资源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豫政〔2017〕44号及《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豫地税发〔2017〕208号文件精神,为纳税人精准送上政策“大礼包”。
通过此次为期4天的宣传,进一步向纳税人普及了水法相关规定,规范了水资源申报流程,确保了水资源税政策培训宣讲全覆盖,为下一步水资源税的征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