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供电公司规范党徽佩戴 发挥先锋作用 

来源:供电公司 时间:2019-05-31 浏览量:4

  5月30日,新乡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和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强化党性观念,自觉先行"四个合格"。

  新乡县供电公司要求,工作时间、联系群众活动、开展组织生活等场合时,在左胸中间位置正确佩戴党徽,不得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徽章。同时,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徽章一律停止使用。平时工作中,要加强对党员徽章佩戴、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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