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府前街商务区道路新建工程变更公告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9-05-27 浏览量:46

  一、项目名称:新乡经济开发区府前街商务区道路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9-031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24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4

(2)

商务标评分

标准

(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4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1 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加1 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 5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 5%(不含 5%)时,按每再低 1%在基本分的满分上扣 1 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各项评分均采用插值计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上述内容中所指投标报价均为去除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之后的项目总价。

  现变更为:

1.2.4

(2)

商务标评分

标准

(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4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1 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加1 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 5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 5%(不含 5%)时,按每再低 1%扣 1 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各项评分均采用插值计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上述内容中所指投标报价均为去除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之后的项目总价。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4

(3)

综合标

评分

标准

(25分)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自 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类似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分,最多得4分。

注:标书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0<得分≤4

  现变更为:

1.2.4

(3)

综合标

评分

标准

(25分)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自 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分,最多得4分。

注:标书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类似合同是指:道路类业绩。

0<得分≤4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请下载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一切内容以变更后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

  联 系 人:曹迎宾

  电 话: 13598679008

  代理机构: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6号

  联 系 人:刘星举

  电 话:0373-3069696 18637388288

  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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