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转院证明难开
来信人:
王宏林
来信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信件编号:
20190515022217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县医院医生已经说了无法做手术,但是主任让外请医生手术也不开转院证明,手术费用病人自掏不走医院流程无法走医保,当时我跟主任说我去上级咨询这种情况,主任说随便投诉,说农合办下的命令不让开转院证明,这合理么?看病你能看我来你这看,你看不了去外请医生也不给开转院证明,这理到哪都说不通啊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县人民医院
    医生不开具转诊证明的情况说明
    
    5月16日上午,我委接到县政府转来的王宏林5月15日在县长信箱投诉的信件,信件反映县人民医院医生不为其家属开具转诊证明的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医院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县医院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患者:梁艳芹,52岁,七里营镇敦留店人氏,因异常子宫出血三个月,以“1、异常子宫出血;2、子宫肥大;3、慢性宫颈炎;4、糖尿病”于2019年5月6日入住县人民院。
    入院后,行术前检查、刮宫术,病检示:1、(宫内膜)子宫内膜复杂非典型增生;2、(宫颈管内膜)子宫内膜复杂性增生。肿瘤标志物结果阴性。宫颈HPV-DNA、TCT阴性。鉴于患者病情,建议行子宫切除术。
    术前检查患者移位肾(左侧肾位于盆腔)。患者家属对手术存在顾虑,要求转至上级医院诊治。主管医生向科主任魏医生反映患者意愿并作会诊之后,魏主任向患者介绍县人民医院此类疾病的诊疗技术相当成熟(自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县人民医院做子宫全切术共计109例),并表示术后完全可以达到预期效果,如果患者还存在顾虑的话,可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县人民医院为患者做手术,但患者需承担专家出诊费用,患者及家属仍然要求转院,并为其开具转诊证明,妇产科医生告知患者及家属,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上转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诊疗时,因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条件的能力不足,无法确诊或诊疗需转入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的医疗行为)之规定。鉴于患者目前的治疗诊断,本院具备诊疗能力,所以未给患者办理转诊手续。患者于2019年5月12日办理出院手续。
    
    
    
    
    
    
    
     新乡县卫健委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