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乡县民安望郡不动产证迟迟不办理
来信人:
赵女士
来信日期:
2019年03月26日
信件编号:
20190326091347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新乡县产权登记机关的领导,你好!
我是新乡县民安望郡40号楼的业主家属,2016年3月我家人马*玉以付清全款的形式购买了40号楼1单元1401户,该商品房于2016年8月交房,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以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但是截至到现在2019年3月,我们的产权证书一直没有办理,询问当时的购房置业顾问,回复是资料已提交,但是县不动产局一直延迟不办理。请相关部门回复下该说法是否属实。
另外,按照合同规定,如因民安望郡的责任导致我们不能在规定期限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我们有权索取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如果望郡拒付,我们该向哪个部门申诉?
盼请回复!!
我是新乡县民安望郡40号楼的业主家属,2016年3月我家人马*玉以付清全款的形式购买了40号楼1单元1401户,该商品房于2016年8月交房,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以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但是截至到现在2019年3月,我们的产权证书一直没有办理,询问当时的购房置业顾问,回复是资料已提交,但是县不动产局一直延迟不办理。请相关部门回复下该说法是否属实。
另外,按照合同规定,如因民安望郡的责任导致我们不能在规定期限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我们有权索取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如果望郡拒付,我们该向哪个部门申诉?
盼请回复!!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网民反映民安望郡40号楼办理不动产
问题的情明说明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民安望郡40号楼不动产登记问题,中心积极和开发商了解情况,40号楼主要在办理首次登记时发现有坐落、楼层、单元、结构、面积等多项不符原因,中心经和开发商积极沟通,目前已经拿出解决方案,企业申请登记后,我们尽快为40号楼办理首次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和网民电话沟通,网民对中心回复比较满意。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8日
问题的情明说明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民安望郡40号楼不动产登记问题,中心积极和开发商了解情况,40号楼主要在办理首次登记时发现有坐落、楼层、单元、结构、面积等多项不符原因,中心经和开发商积极沟通,目前已经拿出解决方案,企业申请登记后,我们尽快为40号楼办理首次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和网民电话沟通,网民对中心回复比较满意。
新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