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退伍军人一次性退役金
来信人:
禹林
来信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信件编号:
20190102153119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问下咱们新乡县退役军人一次性退役金补助的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我入伍16年,在咱们新乡县领取退役金23000元,是按照义务兵每年4500,士官每年1000元领取的,我想咨询下,少领取的部分能否补发呢,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禹林同志你好:
你在2019年1月2日向“县长信箱”反映的有关“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3]118号第二章第五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的规定进行发放的。
你服役16年,其中义务兵现役时间为2年。4500X2=9000在这个基础上你又多服了16-2=14年现役,每多服现役1年在9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发1000元,9000+1000X14=23000元两项合计23000元,你应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为23000元。
综上所述,我县已按照豫民文[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的给你发放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你在2019年1月2日向“县长信箱”反映的有关“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3]118号第二章第五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的规定进行发放的。
你服役16年,其中义务兵现役时间为2年。4500X2=9000在这个基础上你又多服了16-2=14年现役,每多服现役1年在9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发1000元,9000+1000X14=23000元两项合计23000元,你应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为23000元。
综上所述,我县已按照豫民文[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的给你发放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