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新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聂长明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祝显成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 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宋亚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岳 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海云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司法局局长
魏国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 鹏 县卫计委主任
刘 波 县发改委主任
宋光彦 县财政局局长
陈彦锋 县人社局局长
杨业胜 县编办主任
郭习栋 县教体局局长
原培江 县工信委主任
李 兵 县民政局局长
郝天立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兴霞 县审计局局长
王 骁 县残联理事长
余晓健 县网管办主任
新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任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吕标忠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李晓玲、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张泽勇、县国资办副主任李文青、县人社局副局长孟倩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所王正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乡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