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农牧局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中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18]168号)精神,新乡县农牧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对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和材料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新乡县冠霖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新乡县众心齐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县七里营镇永昌家庭农场、新乡县小冀镇乡又田家庭农场为项目补助对象,公示期7天(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对该项目申报和补助对象等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新乡县农牧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3—5061204
邮箱:xxxnjz2008@126.com
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