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商业局 关于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情况汇报

来源:商业局 时间:2018-09-13 浏览量:5

  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2018〕12号)要求,为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积极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宣传,结合商业局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

  商业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杨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荆帅林、曹庆伟同志为副组长,陈玉民、邵会利和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商业局党风廉政谈话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

  6月22日,我局召开了2018年党风廉政谈话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2018〕12号),杨军同志进行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举办廉政专题党课

  在动员大会上,党组书记杨军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廉政党课。在党课中阐述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和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意义,结合商业局实际,全面分析了我局党员干部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自6月22日起,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乡县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办法》,积极在系统中开展廉政谈话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廉政谈话氛围。

  五、谈话对象、方式和内容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党组负责人杨军同志分别同领导班成员荆帅林、曹庆伟同志进行了谈话,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领导进行了谈话,并分别和其他党员进行了谈话。

  按照要求,谈话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向谈话对象通报了相应情况,谈话对象在接受谈话时也如实回答了问题。

  我局党组书记亲自进行谈话宣讲,充分利用谈话、讲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个人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等有关内容,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新乡县商业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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