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10-08 浏览量:5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制定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指引》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县乡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举债融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及资产情况进行认真清查。

  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9月17日至9月19日通过向全县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核实,最终确认120家单位为监测系统填报主体,其中103家部门及事业单位、8家乡镇、9家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

  9月20日对该120家单位指定的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包括无债务单位申报流程和有债务单位申报流程。并向与会人员传达《工作指引》核心精神,填报主体应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经单位自查,9月30日前,102家单位进行了无债务申报,18家单位进行有债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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