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县医院收停车费执行相关规定及基本人性化考虑问题
来信人:
缑朋昆
来信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信件编号:
20180925155004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1、关于2018年7月19日回复2018年7月9日《县医院收停车费是否合理》一文中,最后一条指出“住院病人家属凭借住院一日清单每天免收一次停车费。”此项规定为什么收费员说没接到此项规定的相关通知。
    2、停车收费不反对,但是是不是得人性化点考虑呢,比如说到交费处排队缴费,排队都等了好几分钟,排到我时停车31分钟,如果不排队的话,我是不是就不会超时了,这个停车费该交还是不该交呢,如果前面车排队排了半个小时,也必须缴费吗?希望人性化考虑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关于对《县医院收停车费执行相关规定及基本人性化考虑问题》的答复
    
    县长信箱中关于《县医院收停车费执行相关规定及基本人性化考虑问题》的邮件已收悉,经我委与县人民医院沟通,现作出以下答复:
    
    1.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6月15日开始停车收费,由于前期收费人员变动较大,对收费人员的上岗培训不够严谨,导致有收费人员对“住院病人家属凭住院一日清单每天可以免受一次看车费”相关规定的了解不够充分,现该院已整改到位,对所有停车收费人员进行了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培训。
    
    2.县人民医院按照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新乡县人民医院停车收费申请的批复》中第二项“所有车辆来院30分钟内免收看车费”执行,所有车辆停车时长超出30分钟后,白天(8:00——21:00)收费3元,夜晚(21:00——次日8:00)5元。关于因排队超出30分钟而导致缴纳看车费的问题,该院已相对作出整改,确实因排队时间过长而导致超出停车收费标准时长的车辆,医院予以免收停车费。
    
    新乡县卫计委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