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固寨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古固寨镇 时间:2018-08-13 浏览量:6

  各行政村、镇直镇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切实做好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8〕11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2018〕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镇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做好做实统计的基础性工作,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要利用此次普查,着力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解决常规统计对“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不全面问题;要准确统计镇域内发展载体的经济总量,客观反映全镇经济发展实际。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古固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成员部门包括税务局、工商局、财政所、镇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民政所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计部门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及行政村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组建普查队伍。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辖区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古固寨镇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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