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营镇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七里营镇 时间:2022-06-07 浏览量:9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份起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原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消除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力争通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的重点:细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认定条件及程序,对治安乱点、涉黑窝点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持续排查、重点挂牌、集中治理,深入开展群防群治暨平安建设“红袖标”巡逻活动,以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宗教场所、中小旅馆、商场集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常态化暗访督查,加大挂牌整治和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提升公众安全感。

  三、时间安排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8年3月到11月底,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或调整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指导思想,确定整治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以开展群防群治暨平安建设“红袖标”巡逻活动为主,结合全镇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5月)。各村、各单位对辖区内治安乱点、涉黑窝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全方位摸排。通过听取群众意见、明查暗访、设置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摸底的力度。针对摸排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6-10月底)。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地本部门的排查整治方案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各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各村、各单位要对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比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和镇综治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村、各单位要从现在起,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村、小区为单位,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可能隐藏治安隐患的每一个地区、每一重点部位,对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环节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个必排”:即刑事、治安发案率高的必排;城乡结合部或辖区内有城中村的必排;治安乱点、涉黑窝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必排;单位内部本系统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安全隐患区域必排。对于排查掌握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做好登记造册,按照“滚动挂牌、滚动整治”的要求,做到一个乱点,一套整治方案,一个责任目标,一个整治班子,一抓到底,确保实效。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级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宣传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工作,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要抓住排查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多策并举,综合施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各单位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综治办要牵头做好信息汇总、情况掌握排名通报、台账管理、分析研判、跟踪反馈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镇党综治委将把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和群防群治暨平安建设“红袖标”巡逻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对重视不够、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导致发生严重社会后果的,镇党委将按照省委办公室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文[ 2016] 87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各村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方案,以文件形式于3月28日前报镇综治办。

  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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