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18-0049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转发新乡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06-12 16:28 浏览量:7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辉县市清晖路同仁药房等5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新食药监 药注销字〔2018〕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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