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积极营造良好建设环境 --县住建局全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18-09-11 浏览量:7

 

  随着“百城提质”、“三城同创”等工作的深入开展,“私搭乱建”现象成为我县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有效维护我县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遏制私搭乱建现象,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从9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县城区及各乡镇的违法建筑以及私搭乱建现象,从而有力打击违建者的嚣张气焰,积极营造良好的城乡建设环境。

  局党组书记、局长岳国有同志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安排后,全局执法工作人员都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了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落实相关的工作措施,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印制了《关于全面禁止违规违法建设行为通告》2000余份,在全县范围进行张贴,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建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整改;已建成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实施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继续抢建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二是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要加大一线巡查力度,提高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增违法建设项目;要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并逐步完善违法建设发现和报告责任制;三是要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筑。按照县政府的治理目标,完善建成区违法建设台账管理,有效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明确违法建设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压实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措施,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杜绝选择性执法;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其它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也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四是要建立健全惩防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违法建设惩防长效机制,倒逼形成不敢违法建设、不愿违法建设的格局。同时,还要加强对各乡镇(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力有效进行,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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