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单位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召开了新乡县养老机构享受价格政策优惠提醒告诫会。根据8月22日新乡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反馈的问题清单,我们召集了新乡县供电公司、欣鹏燃气公司、广电(豫广网络)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会,同时邀请了新乡县民政局老龄办的负责人,向他们传达了新乡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政﹝2014﹞8号文和新政办﹝2018﹞67号文)的精神和要求。
此次会议旨在落实国家、省对养老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要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
与会的三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会按照问题清单,积极与养老机构进行对接,就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我县其它的养老机构也进行一次深入排查,严格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的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