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疫苗等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7月30日起,新乡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疫苗等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布置任务,局药化监管股与5个基层所的工作人员迅速联合起来,对全县范围内涉药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过程中,县食药监局按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逐一排查、彻底排查”的原则,以医疗机构、药店、村级卫生室、诊所等为重点检查单位,有针对性、重点性的检查购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照药品GSP规范经营药品、是否按规定保管购货票据、是否按照要求储存和陈列产品以及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内容,建立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对发现有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排除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