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新乡县经济开发区郭荣周被敲诈勒索案
来信人:
郭振华
来信日期:
2018年08月08日
信件编号:
20180808204211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大兴村郭荣周被杨志慧敲诈勒索一案:于2017年11月3日夜,杨志慧私闯民宅,向郭荣周辱骂、殴打,敲诈勒索,情况属实,证据确凿,2017年11月4报案,立案至今,相关部门未能对犯罪人进行有效惩戒,经咨询新乡县公安局,确认本案属实,到2018年8月8号,至今未能走诉讼流程,原因不明,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此案,给犯罪人应有的判决处罚。敬盼为上!感谢万分!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郭振华您好:
你反映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慧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我局于2017年12月25日提请逮捕,2018年1月3日新乡县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同日我局变更犯罪嫌疑人杨智慧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新乡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3日
你反映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慧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我局于2017年12月25日提请逮捕,2018年1月3日新乡县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同日我局变更犯罪嫌疑人杨智慧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
新乡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