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还我身份
来信人:
侯开勇
来信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信件编号:
20180807171106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我是95年转业的志愿兵,民政局在安置中盗我档案盗我安置指标,欺骗安置,请领导追查我指标去向,归还我身份,落实习主席的指示精神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侯开勇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我局积极调查落实,特回复如下。
      一是你当年的各项安置政策均得到妥善落实,安置手续,事业单位增人卡,以及档案均在小冀镇政府,不存在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
      二是由于侯开勇是于1995年转业安置的,时间跨度大,至今已有23年之久,当时办理人员早已无从查起,我们只能通过侯开勇同志的现存档案资料来分析判断:
    按照转业志愿兵档案转接程序,侯开勇的档案经省退伍办安置处、市退伍安置科审核后,再由市退伍安置科转交县退伍办,待确定安置单位后,其档案随后转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凭档案资料到县人劳局办理劳资关系。侯开勇同志安置到小冀镇政府工作,人事工资待遇均正常享受,充分说明其所有档案材料均不存在偷换情况。
      三是关于“挪用军转安置指标”问题
      侯开勇转业后,由县编办确定其编制性质为事业自筹,县退伍办依据县编办事业单位增编手续,为侯开勇办理安置手续合理合法合规,不存在其反映的“非法抽取、撤换、调包、挪用其军转安置指标”的情况。
        新乡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