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表[2018]031号
关于《河南省久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电子产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久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已满,根据环评结论与建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河南省久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在新乡县大召营镇过滤工业园2号园,建设年产200万片电子产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 投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一)焊接工序烟尘经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召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同时满足大召营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三)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有 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
索引号
null-00-2018-0083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8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久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片电子产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07-18 09:04 浏览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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