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县医院收停车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韩兴涛
来信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信件编号:
20180709085531
信件类型:
感谢
信件内容:
新乡县人民医院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今日本人前往新乡县人民医院看望病号,停车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在准备出县医院时被要求缴纳停车费5元,而且没有给出正规发票。我的疑问是:1、县医院收取停车费是否有正规手续,为什么不给正规发票。2、为什么在市里的大医院如三院、371医院等大医院都有多少不一的免费停车时间,为什么县医院没有,只要进入就收费。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办毕
答复内容:
韩兴涛: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我县发改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于2018年5月29日对新乡县人民医院下发了《对新乡县人民医院停车收费申请的批复》,其中第一项规定,该医院机动车看管收费标准:白天3元,夜晚(21:00-8:00)5元,昼夜8元。第二项规定,来医院所有车辆30分钟内免费;党政机关大型会议停车、军车、执行公务警车、救护车免费;住院病人家属凭借住院一日清单每天免收一次停车费。
        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