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安局成功侦破“5.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8-05-08 浏览量:7

  在局领导的靠前指挥下,在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下,5月8日,我局多警联合、克难攻坚、缜密侦查、奋勇出击,在案发5小时后,将逃窜至距案发地30公里外先后持刀捅伤三人的犯罪嫌疑人任某(男,27岁,翟坡镇任某营村人)抓获,快速侦破“5.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消除了重大社会影响,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案发地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时破案赞口不绝,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拍手称快。

  5月8日9时04分,我局110指挥中心接何某报警称,在翟坡镇任某营村,有人拿刀将人捅伤。接报后,翟坡派出所迅速到案发现场。经了解,5月8日9时许,任某营村村民任某携刀从家中骑黑色125摩托车出来,在本村十字将本村群众杜某金(男,55岁)、杜某明(男,55岁)捅伤后逃窜。刑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案情。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战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要求全局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一是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现场走访、勘查,由副局长张吉林带领全体刑侦民警多路出击,摸清嫌疑人逃跑方向顺线追踪抓捕。二是由副局长张献合带领巡防大队全体民警开展路面巡逻,确定嫌疑人位置后配合刑警大队开展抓捕行动。三是交警大队在各沿线公路设卡拦截嫌疑人车辆,机动开展路面查控。四是治安大队立即对辖区的公共复杂场所开展清查工作。五是指挥中心立即向兄弟单位通报案情及嫌疑人特征,函发协查通报,一张抓捕大网迅速张开。

  9时47分,110指挥中心又接到李某报警称:他是某共享单车负责人,半小时前公司员工李某明开金杯面包车去收单车,行至翟坡镇红某村附近,被一身穿白衬衣的男子骑黑色无牌摩托车拦住,拉开车门用刀将李某明捅伤后骑摩托车逃窜。黑色无牌摩托车、穿白衬衣、用刀将人捅伤,通过受害人的描述,行凶者特征符合在翟坡镇任某营持刀伤两人后出逃的任某。通过两起案件并案分析,任某作案后骑无牌摩托车出逃机动性强,第一次作案后向西北方向红某村逃窜,并不代表其逃窜路线直向西北,专案组决定以两起案发地为中心,通过技术追踪辐射周边区域、寻找嫌疑人任某。

  案件现场调查和访问并没有获得有价值线索,案发村周边视频也没有发现新的可疑情况,技术查控也没有动静。案侦工作暂时没有实质的进展。此时,案发已过两个多小时,伤者杜某明、杜某金已送医院治疗,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伤者李某明受轻微伤。在案发所在地的群众微信圈已开始流传“注意此人、连捅三人”,甚至有的人在微信圈发布:“今天上午翟坡的一名男子用刀捅伤三个学生,人跑了,家长今天请负责接送孩子”的信息,案件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恐慌。持刀行凶嫌疑人任某晚一分钟抓获,对群众潜在的危险性就增加一分。

  13时40分,经过持续追踪,有线索反映任某在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刘某屯村出现,局长鲁战勇带领各行动小组迅速向发现嫌疑人地点合拢。各小组赶至小店镇刘某屯村外一路口时,发现身穿白衬衣的任某正骑车逃窜,副局长张献合带领巡警大队下车冲向200米外狂奔的歹徒,副局长张吉林带领刑警大队民警段全力合围,几名民警不顾个人安危箭步而上,钢叉控身、踹膝锁喉,摁头、拉拽、制服,一气呵成,牢牢控制住已出逃五个多小时的任某,并当场搜出藏匿在摩托车闸线下的作案凶器。

  目前,任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新乡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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