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18-03-15 浏览量:7

   新乡县大力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8年3月15日上午,新乡县政府在小冀镇京华东路,组织举办了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学习、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者维权工作,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县政府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保证纪念宣传活动的效果。县消协组织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专业向消费者开展消费知识宣传,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到各项消费维权活动中来。

  新闻单位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手段,宣传报道新《消法》和相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维权常识,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予以揭露曝光。

  新乡县司法局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公证、律师业务专业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思,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活动中,有近三十多个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块,设置咨询台,展示假冒伪劣产品样品,发放宣传页,出动宣传车,宣传力度强大,受教育人数众多,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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