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关于“三夏”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请区党委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按照新经开办[2017]23号文的要求,包村各局负责对分包村“三夏”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各局要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社会事业局:
全面负责区域内夏季禁烧期间的监管与督查。成立巡查组,24小时不间断对全区地块、路段进行巡查,及时通报巡查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建设局环卫办公室:
负责全区所有道路及两侧的禁烧工作,并及时清理道路秸秆及垃圾池;
行政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各企业厂区及周边的禁烧工作;
中心校:
对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并负责对违禁教师的责任处理。
二、工作要求
1、“三夏”期间各局要确保有工作人员到位监管分包村地块的收、种。
2、各分包村领导要掌握分包村收、种进度,提前做好安全隐患的排除。
3、按照各村上报的网格化体系(附表),各局要保障分包地块24小时有人看管。
4、一旦发现火情,禁烧工作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场,对于焚烧的痕迹要做到及时清理。
三、严格问责
严格落实“三夏”期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对因工作不力而出现火情的村,发现一堆火,罚款10万元。凡因禁烧不力造成市、县罚款的由本村承担一切费用,区财政直接划拨。对承包地块,发现承包人自行点燃的,一经查实,一律重罚,并建议所在村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在三夏秸秆禁烧期间各村未出现焚烧现象的区管委会予以奖励,对未完成禁烧任务的村要 追究村两委及包村领导的责任,问题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
新乡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