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办 时间:2018-05-24 浏览量: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6日至10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新乡县开展了巡察工作,并向新乡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两个责任”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指示精神,组织召开各级党委(党组)多层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近年来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情况,明确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2)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将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到实处,达到动真碰硬、红脸出汗,进一步推动工作的目的。(3)完善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构,设立了县委主体办,全面推动我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开展。(4)开展了“敢转争”实践活动、“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典型,树立标杆,强化主体责任问责处分,全面整治甘于平庸、推诿扯皮、作风涣散等现象,切实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向纵深发展。(5)严格执行《中共新乡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6)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做到 “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7)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2、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规定和讲话,切实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严格落实《新乡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对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追究处理到位。(3)我县已按《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全部派驻到位。

  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自觉、不主动问题。(1)县委中心组加强县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学习,提高“一岗双责”意识,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2)县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听取分管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对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问题进行廉政谈话。(3)建立纪委常委会常态化研究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及时研究责任追究措施。

  4、关于一些乡镇及县直单位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问题。(1)完善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各党委(党组)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任务。(2)将“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对后进单位督促整改。(3)结合“敢转争”实践活动、“以案促改”工作和“庸懒散”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上廉政党课、廉政宣讲、集体约谈等形式,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两个责任”专题教育活动,促进“两个责任”入脑入心见行动。(4)实行“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6月底前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5)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已印发《新乡县廉政约谈暂行办法》(新廉责〔2015〕2号),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1)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新发〔2015〕11号),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会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下常委分工负责制,常委包乡镇、县长包战线,充分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3)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于2017年7月21日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印发《中国共产党新乡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新发〔2017〕7号),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常委会议题实行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书记层层把关,坚决不上意见不成熟、没有预案的议题。坚持民主决策,扩大协商民主,加强与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领导主动沟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调动县级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4)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2017年,围绕“加压奋进、晋位升级”、“典型案例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等专题,召开3次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检查在党性党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进一步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5)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

  6、关于一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1)健全约谈提醒制度,加强廉政谈话制度落实,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两个责任”考核、社会评价和平时证据了解的情况,按照《关于转发<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办法>通知》规定(办文〔2017〕10号),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在部门或行业系统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同时,认真执行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适时与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及时了解和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2)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工作,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中涉及的婚姻状况、家庭财产情况、本人和家属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护照持有情况等重点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给予严肃处理。(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的检查力度,严查违纪问题。(4)领导干部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全程留痕,实行签字背书。对滥用职权干预办案的,按程序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方面

  1、关于政绩观有偏差问题。(1)坚持务实重干。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抓落实、重实干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正掌握实情,吃透下情,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不做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加快推进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细化完善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台账,重点推进祥和社区、富康社区两个难点社区,将两个社区存在问题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强力推进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积极盘活利用现有16栋标准厂房,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新引进中小企业和项目优先进驻现有标准厂房,发挥标准厂房最大效益。(2)坚持发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群众路线,做到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民生问题,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新增预算重点向民生倾斜,努力创造出群众满意的业绩。(3)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更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着力抓好转型提质、融合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三城同创、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开创新时代新乡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全面开展“三城同创”,以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为抓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倾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新乡县,确保年内市级卫生城、文明城创建成功,省级园林城创建初步达标。加快区域融合发展。坚持交通先行、互连互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与市区、平原示范区衔接互通,启动实施19个重点交通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青龙路拓宽改造、金融路与107国道互通立交和新王线、胡韦线改建项目,适时启动长济线改建工程,积极推动市区解放路、和平路、劳动路南延工程和青年路与107国道互通立交、胡韦线与平原示范区嵩山路连通工程项目,大力争取京港澳高速、新晋高速南延、新焦城际铁路设立新乡县站口,构建大交通体系,实现与市区深度融合、与郑州高效对接。大力招商引资。立足主导产业发展、专业园区定位和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围绕郑新融合发展、区域经济联动发展,大力开展“一招四引”专业园区招商推进活动,积极承接郑州、新乡市区及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大力推进中央商务区和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推进正商智慧新城、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融创集团都市田园综合体、碧桂园集团商住城市综合体等10个总投资350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确保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和市外内资增长5%以上。(4)坚持执行高效。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争先进”的标准谋划和推进工作。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全面增强八项执政本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大局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全面提高政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务实重干,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决策第一时间落实、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任务第一时间完成。严格效能问责、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全面推进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使新乡县各项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推进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省晋位升级。

  2、一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问题。(1)严格按照《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6〕467号)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入河南省并联审批平台进行审批,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审批事项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相关材料不齐全,不予审批。(2)贾屯污水处理厂新乡县配套管网已于2015年10月5日正式向贾屯污水处理厂送水。目前可日送鸿泰纸业、兴泰纸业、汇鑫纸业等企业的工业废水和小冀镇、经济开发区的生活污水共计10万多吨通过敦孟排截污工程进入青龙路主管网,最后进入贾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已完成《新乡县中心城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的修编、评审等后续手续,在完成主干管网通水的基础上,先后建设完成了金融大道、胡韦线及阳光西路、凤鸣湖北路等城区污水主次管网共计约50公里,新建三座污水提升泵站,基本做到了污水应收尽收,新乡县城区及周边生活污水及大部分工业污水得到全面有效处理。

  3、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基本支出预算年初全部细化到“项”级预算科目和基层预算单位,切实增强项目支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大综合预算统筹力度,减少预算执行中二次分配资金规模和所占比例,增强预算可执行性。(3)严格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批复下达后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调整,从严控制临时追加,除落实国家政策和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部门追加。(4)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预算。(5)积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每年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2016、2017年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本经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除工资性及不可预见性支出外,无临时预算追加。

  4、关于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违规大量举债问题。(1)根据财力将存量债务分步纳入预算管理,偿债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2)积极降低存量债务,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一批存量债务,降低利息支出,减轻财政负担,增强财政保障能力。(3)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在上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县人大或常委会批准,把地方债务分门别类的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4)县建投公司加快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利用收益归还本金利息。(5)2017年以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债务情况进行多次全面核查,对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逐条审核,不符合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逐项进行整改,违规担保资金通过偿还债务、撤销担保合同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违规挪用、出借、减免财政资金问题。(1)严格财政专户资金管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已经出借的资金限期收回,2016年底已将借款归还完毕。(2)国土部门正加快土地结算进度,待结算完毕即归还土地专户。(3)乡镇违规借出款项限期归还。

  6、关于部分乡镇财政虚收虚支、弄虚作假问题。(1)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税收入库管理,税收征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禁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财政收入。(3)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对企业、个人进行纳税奖励,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严格收支管理,杜绝虚收虚支、弄虚作假现象,全县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比重达到82.5%,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税占比位于全市第一。

  7、关于公务接待违规普遍问题。(1)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印发《新乡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以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水平。(2)实行“三个严禁”,即:严禁无公函(电)公务接待,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开支。(3)规范接待审批,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原则,县四大班子机关及乡镇、县直单位的接待活动,由各自的责任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4)严控接待标准,参照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接待工作餐标准,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不提供高档菜肴、烟、高档酒水,原则上在公务灶用餐。(5)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接待费用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健全财务报销制度,接待费用报销必须财政票据、派出单位公函(电)和接待清单齐全,否则不予报销。(6)强化事务公开,对接待项目、经费支出等事项,定期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7)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8、关于个别单位支出混乱问题。(1)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规范预算单位支出手续,杜绝不合理支出。2016年1月,出台了《关于规范支出审核的通知》,强化对各项支出事项的审核,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违规支出、不合规票据等坚决不予受理,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2)加强公务卡结算的管理,要求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利用集中支付平台将现金结算全部纳入监控,对不符合条件的现金支出不予办理。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比例大幅提高,2015年55%,2016年95%,2017年97%。

  9、关于事业单位入编乱开口子问题。(1)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严把进口关,凡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严控超编、满编单位进人。(2)数据库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同步,互联互通。2015年以来,我县每年都由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联合进行人员实名制核查,杜绝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擅自设立机构等违规现象发生,并就控编减编核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关于新乡县控编减编工作的自查报告》(新编办〔2016〕14号)和《关于新乡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对照检查的报告》(新编办〔2016〕5号)。(3)严格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机构设置和等级管理。2015年以来,我县依据新乡市编办《关于成立新乡县廉政教育中心的通知》(新编办〔2016〕163号),新设立科级事业机构1个,并印发文件《关于设立新乡县廉政教育中心的批复》(新编字〔2016〕28号),无自行审批违规新设立事业机构。按要求进行事业单位年审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工作,完成事业单位2016年度报告308个,并对不涉密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进行了公示。

  10、关于“两镇一区”空气污染明显问题。(1)严格环保准入。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条款的规定,加强建设项目的前期把关,尤其对“两镇一区”的涉气企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备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及高污染、高耗能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2)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制定了《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累计投入工业大气污染治理资金近1.5亿元,完成了30台大锅炉的超低排放治理,14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40家化工、5家印刷包装企业的VOCs治理工作,2016年拆除220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17年取缔燃煤散烧设施118台。二是持续淘汰黄标车。2015年,淘汰黄标车1331辆, 2016年792辆,均超额完成任务,2017年8月份已完成182辆,在全市率先完成全年任务。三是开展臭氧污染整治大会战。对涉及VOCs的化工、包装印刷、工业喷涂等重点行业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确保达标排放。四是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对33家火电、建材、商砼、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对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物料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3)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目前全县12家建筑工地均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和力度,采取人停机不停、24小时不间断作业模式,有效降低道路扬尘。(4)对重点企业废气进行专项整治。对2家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化工企业进行专家会诊,一厂一策进行整治,对未按照整治要求整改到位的实施停产整改,已于2016年整改到位。(5)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将102家涉气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全部制定了“一厂一策”的管控措施,将措施精准到锅炉、生产线等产污设备,确保停限产措施精准管控到位。燃煤铸造、陶瓷、砖瓦窑、碳素等重点行业的13家企业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在“冬防”期间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6)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已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42家,目前仍在进行排查。(7)全力推进“双替代”工作。2017年,我县“双替代”已完成5022户,完成率为125%;厨炊电气化800户任务已全部完成。(8)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6—2017年,对114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788万元,对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20起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近两年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2017年大气指标实现“一增高两下降”:优良天数达到206天,高出市定目标17天;PM10平均浓度12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74.2微克/立方米,低于市定目标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微克/立方米。

  11、关于有的新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长年未能完工问题。(1)积极完善政策机制,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争取专项资金786万元,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完善。(2)制定印发了新乡县《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意见》、《加快乡(镇)区发展建设工作意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落实土地收益等方面相关优惠政策,调动乡镇和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到县城(镇)规划区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步伐。(3)成立由农办、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对全县34个社区进行全面大排查,结合社区实际建设情况,综合施策:一是退出转化,建设规模不足100户的社区停止建设,与村镇规划对接逐步建设;二是调整瘦身,建设规模超100户又不具备二期建设条件的社区,缩减规划,完成一期建设并完善基础设施;三是规范提升,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社区,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四是完善入住,建设规模较大,入住率低的社区,完善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入住条件;五是转型建设,依托或紧邻镇区的社区,走城中村改造模式。截至目前,全县34个社区已有32个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到位,市委农办已验收通过,祥和社区、富康社区将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整治违规违纪问题方面

  1、关于纪律审查力度不够,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不愿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不力,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监督不严问题。(1)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践行四种形态,遏制腐败蔓延,2015年共查结各类案件131件,2016年159件,2017年156件。2013年—2017年,共处分科级干部115人,占被处分人员的18.2%;重处分90人,占14.26%;移送司法机关8人。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2)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新纪〔2015〕134号)文件要求,每年向市纪委进行两次专题报告。(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4)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暂行办法》,做好廉政谈话记录本、廉政约谈记录本“两本”纪实工作,定期检查,通报情况。(5)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办案合力。(6)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提高线索办理的效率和质量。(7)按照《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新纪办〔2017〕7号)要求,建立案件协助区,提升纪律审查水平,解决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

  2、关于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偏宽、没有认真落实“一案双查”问题。(1)开展清风新乡县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两准则四条例等内容,不断提升“一岗双责”意识。(2)联合县电视台,开展两个责任电视访谈,利用清风新乡县微信、新乡县纪检监察网,推送廉政宣传内容,不断营造浓厚氛围。(3)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4)发挥干部监督室作用,严查灯下黑问题。(5)严肃纪律,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存在的不追究、轻追究问题,严格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6)2017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综合判研“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按照“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宽严相济,分类处置。2017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1人次,占39.3%;第二种形态126人次,占49%;第三种形态19人次,占7.4%;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4.3%。2016年3月以来,共办理“一案双书”案件3起。2016年—2017年11月,贯彻落实“一案双查”办法,追究处理3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7)认真开展全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结合执纪审查、县委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将12名科级干部、10名科级以下干部典型案例,巡察发现的4类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7个方面的问题,4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内容,编印成《新乡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对照检查资料汇编》,涵盖处级、科级、股级和农村干部。(8)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县四大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县政府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剖析案件对我县政治生态及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侵害及重大影响、产生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以案促改。

  3、关于落实“三转”还不到位问题。(1)按照《中共新乡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谈话、走访干部职工,全面开展监督检查。(2)按照《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派驻机构干部任免、轮岗交流、考核和奖惩等做出具体说明,派驻机构组长、副组长在本组任职满5年或由本系统、本部门产生的必须交流任职,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化,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每年年底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考核。(3)依托省宣教基地,按照分期分批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拟定培训计划,重点抓好派驻机构干部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派驻机构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知识结构得到改善。(4)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全部派驻到位。

  4、关于部分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问题。(1)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91个问题线索,县纪委按照班子成员分包乡镇的原则,对91个问题线索进行分包。截止目前已办结87件,1件正在办理,1件暂存,2件留存。(2)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共发现科级干部问题线索31件,移交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之后,立案9起,党政纪处分9人(双开移送司法1人),组织处理9人。实现农口巡察全覆盖,重点关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加强廉政教育,2017年以来,开展“清风新乡县”大讲堂、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参观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观看廉政戏剧《张伯行》、廉政书画大赛等活动20余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100余篇。(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类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5、关于村级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较多问题。(1)2017年共立案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2017年5月,开展打击村霸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活动期间共处置问题线索16个,党政纪处分12人(开除党籍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共收缴资金8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2)充分发挥县委巡察贴近基层的特点,紧盯村组干部在惠农政策、惠民资金、扶贫领域等方面的“小微权力”,注重发现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县委巡察以来,共发现村组干部问题线索31件,向各级纪委移交后,立案9起,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3)印发《新乡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村干部20条负面清单》,出台《新乡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实施办法》、《新乡县村务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在新乡县纪检监察网站上开通清风鄘南板块,全县33个村的“三资”已网上亮晒,接受群众监督;122个村建立“小微权力”微信群,占全县总数68.54%,正在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标准进行规范。(4)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加强信访分析,及时移交督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加强对蝇贪蚁腐类案件查处,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治本功能,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6、关于违规乱发福利补助问题。(1)反馈的三个具体问题,纪检监察室已予以初核了结。针对违规发放福利补助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2)发挥县委巡察方法灵活、方式多样的优势,对被巡察单位进行财务审核,充分利用原有审计结果,注重发现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问题,并按照规定程序移交处理。(3)紧盯违规发放福利补助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

  7、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1)通过抓廉政教育、抓节假日检查、抓日常督查、抓通报曝光等措施,“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67个,处理71人,典型案件全部通报曝光,不断形成教育警示、监督检查、专项治理、问责处理为一体的工作模式,“四风”问题惯性不止,必须抓长抓常。(2)开展以案促改,认真对照剖析,强化警示作用。(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进一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4)发挥新媒体作用,扩大清风新乡县微信关注度,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5)开展警示教育,释放越往后处理越严的强烈信号。(6)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及村级监督的作用,提升监督效果。

  8、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纪律散漫问题。(1)2016年以来,共开展27轮次检查,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新乡市“四风”突出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干部作风持续好转。(2)强化责任传导,落实好两个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四风”问题突出的,按照《新乡市“四风”突出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一律“一案双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不准”、“九项措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9、关于领导干部违规长期借用企业(个人)车辆等公车管理方面问题。(1)成立新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新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办〔2016〕40号),对全县党政机关车辆进行公开拍卖。(2)进一步做好公车管理工作,成立组建新乡县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中心,统一调度、集中管理,直接负责驾驶员和车辆使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问题的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3)2016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公务用车加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了县供销社主任梁庆旭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4)定期听取事管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公车管理、运行报告,加强督促指导。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问题。(1)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坚持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识。(2)在干部调整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把干部选用关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利用换届、干部调整等关键时期,开展针对性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发放严守纪律资料,组织进行公开承诺,引导干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3)2015年3月16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对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4)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和市委办公室《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暂行办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2016年,重新印制了会议记录本,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制度。

  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1)针对“三超两乱”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把整改消化作为干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方案》,建立了消化台帐,认真开展消化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县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新乡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2017年9月底,我县超配干部已完成整改消化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凡没有空缺职位的单位和部门,不再配备新的领导成员。(2)2017年9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混岗问题,制定了《新乡县行政非公人员消化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消化任务73人。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干部任职岗位,严格把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时加大招录力度,有计划地补充公务员队伍,尽快彻底解决干部混岗问题。(3)对2013年以来调整的科级干部中,未到岗履职情况,结合公务员调任和超职数消化工作,于2015年底已全部理顺,整改到位。

  五、加强信访工作方面

  关于信访量大问题。(1)巡察期间交办我县6批355个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到位。2015年11月10日,所有移交的案件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其中群众满意235件,满意率66.2%。2016年4月8日,对群众不同意的108件案件再次进行了集中交办,截止5月10日,共化解267个,化解率75.2%,同时,成立了综治、维稳、信访、公安等联合专项督导组,集中开展信访积案督查化解工作,截止2016年6月30日,355起案件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部化解到位。(2)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信访信息系统联通89个单位,包括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7个乡(镇)和81个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职能部门,实现了纵向到乡镇、横向到职能部门,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向各单位直接反映诉求。(3)完成县乡两级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完善部门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实行县级干部轮流接访工作机制,公开县级干部联系方式和分管工作等信息,建立健全接访台账,截止2017年年底,我县党政领导共接待1049批2136人,立案58批,报结51批,当场解决4批,未到期3批。(4)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严格实行“一单式”逐级走访工作模式,加强对信访群众宣传教育。2015年,我县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一单式诉求单”,及时向群众吸附在当地,加强社会宣传、舆论引导,2017年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5)进一步健全县级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处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同群众的联系。2017年以来,在领导定期接访基础上,加大了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处访力度,尤其是重要敏感节点时期,按照“常委包乡镇,县长包战线”原则,实行县级领导带案督查工作机制,深入基层接待群众,解决群众诉求。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坚持每周四下访制度常态化,县级党政领导到分包部门、乡镇下访,有效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6)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强化重大敏感期信访督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及市两会期间重点工作督查的工作方案》(办文〔2016〕2号),在重要敏感节点时期,成立由县级领导带队,政法、信访、综治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基层一线进行督查督导,2017年共进行5轮督导,确保了中央和省市在重点敏感时期,没有发生来自新乡县的干扰。(7)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2014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2015年12月,成立新乡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印发《四项基础制度》(新办〔2015〕12号),2017年,开展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在信访局设立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对非法集资、民工讨薪、问题楼盘、工伤等16件疑难案件进行化解。2017年11月份,建立了信访三级研判制度,即:乡(镇)部门研判会、县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研判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判会,通过三级研判机制的运行,有效减少实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存量。(8)建立疑难信访案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18日,开展了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活动”,对涉及全县的86个各类不稳定因素实行集中交办化解,制定《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新信联文〔2016〕6号),召开各类研判会10余次,交办的86件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100%。2017年12月25日,开展不稳定问题集中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目前正在进行集中排查阶段,已排查不稳定问题155件。(9)2017年以来,省市开展了3年以上信访老户集中化解活动,截至目前,省交办11起,已结案化解11起,按期结案率100%,满意数8起,满意率72.7%;市交办4起,已结案化解4起,化解率100%,满意数4起,满意率100%。通过研究化解疑难案件,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安保维稳各项措施,实现了“四大领域十二个不发生”的目标,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下一步,县委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帐,加强跟踪问效,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严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四是统筹推动全县整体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县工作的重要契机,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紧密结合,通过推进整改落实,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促进发展、转变作风、改革创新、社会和谐的强大正能量,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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