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乡县2018年4月底9600户清洁取暖目标任务要求,在下一步双替代工作推进中,各乡镇(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整体条件比较好的示范村(社区),整村推进“双替代”,县政府、财政将从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工作格局;同时,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鼓励各乡镇(区)政府不等不靠,超前谋划,主动作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双替代”工作。
2017年12月5日,县财政已将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中央补助资金(1462.27万元),切块下达各乡镇(区),为持续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双替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新乡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